男,汉族,1948年1月生
湖北麻城人,原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4月参加工作;
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0年4月—1971年1月贵州省都匀市凯酉公社沙拉河林场知青。
1971年1月—1973年11月贵州省都匀市公共汽车公司工人。
1973年11月—1981年6月共青团贵州省都匀市委秘书、副书记、书记。
1981年6月—1983年10月贵州省都匀市委常委、共青团都匀市委书记,共青团黔南州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1986年8月贵州省黔南州体育委员会主任(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年8月—1990年2月贵州省瓮安县委书记。1990年2月—1996年3月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其间:1992年1月—1994年6月兼都匀市委书记)。
1996年3月—2003年1月贵州省铜仁地委书记。
2003年1月任贵州省副省长。
2008年1月24日任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十五大、十六大代表,十届贵州省委委员。
(2011年1月22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肖永安、林明达(回族)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限申请辞去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